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除已单独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以及依据监管规定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的交易之外,本季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合并披露如下:
公司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29.28万元;
公司信托财产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7682.24万元。
具体如下:
一、固有财产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授信及资金运用类 | 12.67 |
服务类 | 216.62 |
资产及利益转移类 | 0.00 |
二、信托财产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授信及资金运用类 | 16410.31 |
服务类 | 1271.93 |
资产及利益转移类 | 0.00 |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诚信、公允的原则。

